2026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教育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旨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依据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每年4月15日被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定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以及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间谍、窃密、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破坏国家统一与稳定的活动。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其核心要义可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五大要素: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五对关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预防问题,又重视应急问题;既重视内部安全,又重视外部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 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如何举报?
公民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 电话举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 网络举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平台:http://www.12339.gov.cn;
•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为实现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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